關于做好國家民委科研項目結項的通知
1、2010年立項但不能按期結項的項目負責人,須做出書面陳述,申請延期結項,由科研處報國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審核批準。
2、凡2009年以前立項的科研項目,此次仍不能結項,撤銷其研究項目。
3、請各課題負責人于2012年4月20日前將《2011年度國家民委科研項目結項申請表》以及相關成果的紙質材料(1式2份)報送科研處項目管理科,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科研處項目管理科郵箱gxmdkyc@163.com。
未盡事宜請與科研處項目管理科聯系。
聯系人:張麗娟 劉德懷,聯系電話:3260781。
院辦
2012年4月17日